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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们

成立背景

        长期以来,农民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有效抵押物,农业融资困难、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比较突出。针对这种现象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,决定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。2016年5月,经国务院批准,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、银监会组建的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,在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,向市县延伸业务分支机构,直接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。

       市委、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,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,决定设立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,性质为青岛市国有独资一级企业。公司在坚持自身信用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,实行政策性主导、专业化管理、市场化运作。

       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的成立,是中央的要求,农民的期盼,现实的选择。既是引导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,解决农业“融资难”、“融资贵”问题的重要手段,也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方式,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,促进现代农业发展。




















根据财政部、农业部、银监会的有关要求,农业担保公司政策性业务实行“双控”标准。一是控制业务范围。服务范围限定为粮食生产、畜牧水产养殖、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,农资、农机、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,农田基础设施,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,家庭休闲农业、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。二是控制担保额度。服务对象聚焦家庭农场、种养大户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、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,以及国有农(团)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,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—200万元之间,对适合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地区可适当放宽限额,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省级农担公司符合“双控”标准的担保额不得低于总担保额的70%。




业务范围





















展业模式


(一)关于解决农业“融资难”的问题

充分发挥农经体系熟悉农业农村、贴近农民的优势,积极宣传担保政策,积极推荐有需求(融资需求)、有规模(适度规模经营)、有信用(无不良信用记录)、有经验(持续经营一年以上)、有保障、有主业(主业稳定、清晰)的项目,通过我们提供担保增信,使他们获得金融资金支持。通过批量推荐、批量尽调、批量担保的方式,解决农业融资主体整体数量大、单户融资需求额小的问题。

(二)关于解决农业“融资贵”的问题

农业是一个比较效益较低的产业。为进一步发挥担保公司政策性的作用,按照上级政策要求,我们对同意担保的项目,以明显低于现行担保行业收费标准,仅收取1-1.5%左右的担保费。同时,我们还要控制综合信贷成本,农业贷款主体实际承担的综合信贷成本(贷款利率、贷款主体承担的担保费率、增值服务费率等各项之和)将控制在8%以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