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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LOGO 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LOGO由两部分组成:中间由“青岛”的第一个字母“Q”和汉字“农担”组成一个闭环,代表公司简称“青岛农担”,并寓意防控风险;外部由两支麦穗包围,寓意公司专业为农,始终把“服务三农”作为公司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。整体颜色以渐变金色为主,寓意资金充裕,助农丰收。
企业理念:诚信、为农、敬畏、担当
企业目标:解决农业“融资难、融资贵”的问题 |
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廉洁自律准则
第一条 为促进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经营管理顺利发展,控制担保业务风险,规范员工行为,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素质,树立和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,特制定本准则。
第二条 公司全体人员在工作中应始终牢记,在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,公司利益高于个人利益。当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,应以公司利益为重。
第三条 员工不得以公司利益或申请担保企业的利益为代价,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,不得为申请担保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有偿服务。
第四条 业务人员如与申请担保企业有亲友等特殊关系,应主动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回避,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其他人员办理。
第五条 员工一律不得从事与申请担保企业有关联的经济和劳务活动。
第六条 业务各环节涉及的所有员工不得参加客户安排的宴请、旅游和其他娱乐休闲活动,不得请客户派车接送,不得让客户承担各类费用。
第七条 员工不得在任何时间、以任何形式向业务往来单位或个人索要或收受现金、有价证券、购物卡、支付凭证及各类物品。
第八条 公司如有总价值10000元(含)以上,或单位价值2000元(含)以上的物品采购,应由两名以上员工共同与供货方洽谈。
第九条 如违反本守则,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、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。因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将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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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纪律“十不准”
一、不准不服从公司安排,拒绝执行或消极执行公司的工作部署;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服务事项不得推诿扯皮、应办不办、擅自拖延或设置障碍。 二、不准对领导、同事妄加猜忌,或有搬弄是非、挑拨离间、恶语中伤、吵架打架等影响团结的行为。 三、不准不认真审查核实客户信息和有关手续要件,懈怠敷衍,损害公司权益;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影响业务项目的公开公平评审;不准擅自承诺与业务项目相关的事项,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项目金额、担保费率、担保项目代偿等。 四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,不得泄露或出卖公司机密信息,维护公司利益。 五、不准擅自销毁、隐匿、篡改合同、产权证明、他项权证明或法律文书;不准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,不得盗用印信。 六、不准接受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宴请、游乐消费及可能存在不当得利的其他活动;不得由客户派车接送,不得由客户承担各类个人费用,不得接受贿赂。 七、不准在经营活动中收取、索取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、佣金等归个人所有。 八、不准接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馈赠的实物、现金、有价证券等。经婉言谢绝仍无法拒绝的,一律上交,由综合财务部统一保管和处置。 九、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、介绍他人参与高利贷或向他人发放高利贷。 十、不准吸收客户资金,用于拆借、发放贷款等非法牟利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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