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融资担保业务服务范围:
1、粮食生产、畜牧水产养殖、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;
2、农资、农机、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;
3、农田基础设施;
4、家庭休闲农业、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;
5、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;
二、担保业务服务对象包括家庭农场、种养大户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、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,以及国有农(团)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。
三、担保额度。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—300万元之间。
四、担保费率和综合费率。公司发挥政策性作用,担保费率不超过0.8%,明显低于现行担保行业收费标准,同时,农业贷款主体实际承担的综合信贷成本(贷款利率、担保费率、增值服务费率等各项之和)将控制在7.5%以内。